農產品檢測標準落后亟待解決
農產品檢測標準落后亟待解決
商務部最新發(fā)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05年,中國農產品出口達271.8億美元,同比增長17.7%。但與此同時,我國有90%的農業(yè)及食品出口企業(yè)受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影響,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造成的障礙占關稅等各種壁壘總和的比重,已由原來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農產品技術壁壘的核心就是檢測標準,而我國農產品出口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就是檢測標準與國外不能實現(xiàn)“對接”,具體表現(xiàn)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標準少。目前我國僅制訂了137種農藥限量標準,而日本新的肯定列表制度僅“暫定限量標準”規(guī)定的農藥就有734種,二者相差5倍多。同時,我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還有待完善,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操作性不強,專項法規(guī)太少,無法滿足當前進口國對食品農產品的要求。
其次是標準舊。我國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滯后,國家標準少,地方標準更少,有的是多年未修訂或早已過時的,許多領域甚至根本沒有標準,與發(fā)達國家差距極大。以一根出口到日本的黃瓜為例,在國內檢測的農藥殘留只有6項,而到國外需要10多項,而且這些檢測項目是不斷進行調整的,在國內一種產品確定的檢測標準一般多年不變。
再次是標準低。以我國最大農產品出口市場日本為例,我國與日本能夠對應的標準中,日本有25%的標準嚴于我國標準。如在日本列入“一律限量標準”0.01ppm的農藥內,我國現(xiàn)有的農藥就有74種,如克菌丹其我國規(guī)定在水果中殘留量為15ppm,馬拉硫磷在蔬菜中的殘留量為8ppm等,超出日本標準幾百倍。這些嚴于我國標準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國輸日的大宗農產品和食品,如糧谷類、豆類、水產類等61種。
此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歐盟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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